課程概述 |
本學期閱讀之教材為Maurach/Schroeder/Maiwald,Strafrecht, Besonderer Teil, Tb.1,9. Aufl.,2003中關於性犯罪刑法的論述。
本刑分教科書共分兩冊。對性犯罪刑法的說明是在第一冊第17章以下。其內容一開始進行德國性犯罪刑法的立法發展史,國際法與犯罪學上性侵害防制的意義,其次,則將德國性犯罪刑法條文分為如下六類依序解釋:
1、侵害(狹義)性自由的犯罪。又分成三類:(1)刑法第177條性強制罪與加重處罰規定與第178條性強制罪的加重結果犯;(2)刑法第179條對無反抗能力者的性濫用行為;(3)第174a條第2項對疾病與需受照顧者的性濫用行為。
2、對機構監禁者與依賴治療者的性濫用行為。又分為三類:(1)第174a第1對機構中的被監禁人之性濫用;(2)第174b條利用公務員地位的性侵害;(3)第174c條(利用心理諮商或照料關係的性侵害)。
3、對兒童青少年性發展成長的侵害。又可根據年齡分為三類:(1)第176條與未滿14歲兒童為性行為或在其面前為性行為或促使兒童與他人為性交行為罪。(2)第174條第1項第1款,第180條第1項與第182條對未滿十六歲之青少年性成長的保護。(3)第174條第1項2款,第175條,第180條第2項第3項,第180a條第2項。
4、對賣淫行為從中剝削獲利與招募賣淫者(指販賣人口)之犯罪。
5、對他人進行與性的騷擾有關之行為。(1)第183條展露生殖部位罪(Exhibititionistische Handlung);(2)第183a條意圖或知悉淤使人厭惡而公開為性行為
6、散佈色情文書罪。包含了對未滿十八歲之人提供色情物品(第184條)與散佈所謂硬蕊的色情物品兩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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